中国诗学的百年历程
中国诗学的百年历程
蒋寅
中国是个诗的国度,不仅有着悠久的诗歌传统,也有着同样悠久的诗歌研究传统,诗学一直是古典文学中数量最庞大、内容最丰富的部门。在世纪的尽头回首过往,诗学仍然是我们反思古典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自本世纪初中国学术走向近代化以来,中国大陆的诗学研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那就是:(1)五四新文化运动引起的对古典诗歌传统的清理,(2)五十年代以来在马克思主义文学原理主导下的诗歌史研究,(3)八十年代以来在现代学术思潮影响下的诗学研究。
在具体论述上述过程之前,首先有必要就“中国诗学”的概念做一番检讨。因为从近代以来,学术界使用这一概念内涵很不一样。就我所知,较早使用“中国诗学”这一概念的著作杨鸿烈《中国诗学大纲》(商务印书馆,1928年),内容包括中国诗的定义、起源、分类、结构要素、作法、功能、演进等,涉及的面颇广。田明凡《中国诗学研究》(自刊本;大学出版社,1934年),内容范围也包括演变、派别即诗史的问题。与杨书同年出版的江恒源所撰同名著作(大东书局)以及稍后的范况《中国诗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30年),则局限于体制、作法、基本理论等。大致上说,民国间人们理解的中国诗学,内容还是较丰富的,不只限于诗的作法、体制,还包括诗歌的历史发展。从学术急速发展的七十年代以来,黄永武的《中国诗学》(巨流出版社,1976年)分为“思想”“设计”“鉴赏”“考据”四部分,研究的是诗歌被创作与接受的过程。程兆熊的《中国诗学》(学生书局,1980年)从最古老的命题“诗言志”讲到“诗教”,除最后一节涉及今日“诗的方向”外,未在传统的诗法中加入新的内容。陈良运《中国诗学体系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基本上将中国诗学作为一个诗歌创作理论体系来把握,袁行霈等《中国诗学通论》(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所涉及的内容大抵也不出文学概论体系的范围。换言之,中国诗学的概念近代以来主要是作为中国的诗歌原理来把握的,而且当今的研究者似乎更倾向于将它理解成关于诗歌写作和意义实现过程的理论。对照作为一门学科的“文学”的概念(包含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来说,这样的理论构成实际上只承担了与文学理论相对应的诗歌理论这一部分狭窄的内容。这对中国诗学的概念来说显然是不太合适的,对今天的中国诗学研究,尤其是建立一门学术来说就更不利了。“诗学”(poetic)一词,在西洋文学史上最初是“意味着一种应使不熟练者学会写符合规则的诗歌、长篇叙事诗和戏剧的实用教程”。后来用以指称文艺学。而在中国,撇开专指《诗经》研究的用法不论,“诗学”意味着与诗歌有关的所有学问,或者说是一门关于诗的学问。凡用“诗学”字样名书的著作,如明代黄溥的《诗学权舆》,周鸣的《诗学梯航》,清代顾龙振的《诗学指南》,都属于这样。“中国诗学”,核心在一个“学”字,这个“学”不仅包括历来人们对诗歌本身极其创作方法的认识,还应包括古今人对诗歌史的认识及认识过程的反思。
这样,我理解的中国诗学,就正如我与张伯伟主编的同名论丛一样,应该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1)诗学文献学,(2)诗歌原理,(3)诗歌史,(4)诗学史,(5)中外诗学比较。从这五个方面来回顾本世纪的中国诗学研究,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们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截止于1996年,近百年的诗学产生了浩繁的著作,全部阅读决不是短时间所能实现,也不是本文所能包容的。况且,本文的宗旨既不是要评功过,也不是要排座次,而只是想从学术方式的角度对中国大陆诗学研究的发展做个粗略的回顾,从得失中思考进步之途。所以挂一漏万,且述得者少,述失者多,就只能请读者谅解了。词曲之学,按我的理解是应该属于中国诗学范围的,但因这部分内容分量很大,又需要专门的知识,非我所能置喙,只能留待专家去论述。
一、形式的传统:殊途同归的诗学研究
如果依照文学史研究中“现代”的年限,那么现代中国诗学是由诗学文献学拉开序幕的。伴随石印、铅印技术的发展,兴旺的出版业为诗学文献的普及和传播创造了有利条件,其中丁福保所做的贡献是我们不该忘记的。他在1916年印行何文焕编《历代诗话》二十八种、自辑《历代诗话续编》二十九种、《清诗话》四十三种,网罗了古代诗学典籍中最杰出的著作,学者一编在手,检阅至为方便。到1927年,郭绍虞又开始着手《宋诗话辑佚》的工作,历代诗学典籍的整理由是初具规模。应该说,现代的中国诗学研究从一开始就立足于坚实的文献基础之上,并逐步形成自己重视文献研究的传统。与此同时,黄节以《汉魏乐府风笺》、《曹子建诗注》、《阮步兵咏怀诗注》等经典注释,在总结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将古典诗歌注释学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也为现代的诗学研究开辟了一种由注释入手进行研究的良好学风。概观1949年以前的中国诗学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诗法研究与诗体研究两个方面。前者的动机是应用性的,以教人作诗为目的,所以内容以综合传统诗学的精华为主,较少理论的阐发和分析;后者的动机出于回应“五四”以来的新旧诗之争,通过对诗学传统的清理,思考、寻求中国新诗发展的方向。二者殊途同归,都对中国诗歌的形式研究作出了贡献。而尤以后者的工作,结出了现代形态的诗学研究的第一批果实。
据我考察,自刘铁冷《作诗百法》(崇新书局,1913年)、谢无量《诗学指南》(中华书局,1918年)以降,民国年间刊行诗法类著述近五十种,以陈去病《诗学纲要》(东南大学,1927年)、黄节《诗学》(北京大学,1919年)、蒋兆燮《诗范》(世界书局,1931年)等较为通行。这些著作有旧式的与新式的两种写法:前者继承传统蒙学诗法的形式,像古代同类著作一样,有自着与纂辑两种形式。纂辑之书以刘子芬《诗家正法眼藏》为代表,自序云:“国民政府新都已建,金陵遂成人文荟聚之区,不但新文化分子麇集,能谈中国旧学者众,诗之一道因而盛行于士大夫之间。”刘氏暇日搜集古人名言笃论可为作诗法则者,纂成一编。内篇论作法、体制,外篇论作家、作品,详于近时邬启祚《诗学要言》而略于清代各种集粹性诗话(如《锦树堂诗鉴》、《艺苑名言》)。其纂书命名之旨,自然是要荟萃古代诗学的经典理论,供学者借鉴,甚至夸口“自六朝以来一千六百年间诗人学说之精华具在于此”,然而他并未广搜博讨,实不足以凌越前人,惟可由此窥见当时谈诗学诗的一种氛围而已。自着类书则以蒋兆燮《诗范》、徐英《诗法通微》(正中书局,1943年)为代表,要之都是从教习的立场出发,祖述前人定论而很少有发明。